近日,三鹿奶粉引起軒然大波,猶如投石擊水一般激起千層浪,鬧得整個奶類食品沸沸揚揚。三鹿造成的惡劣影響,導致諸多消費者患上結石的同時,也波及到同類產品。現在,只要是奶粉都會引起消費者的惶誠惶恐,惴惴不安。但是,三鹿事件留給我們更多的思考,對產品質量的思考,對我們監督體制的深究。
我們只能說,三鹿撞到了風口浪尖上了,只能算自己倒霉。“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”,相信他們這種行為歷史悠久啊,而這樣的行徑只是現在才發現而已,三鹿倒霉在自己是首先被曝光。從此次事件之後,我們加大檢查力度,發現相當多的同類產業還是存在著同樣的勾當(由此我們預見其他的產業同樣存在這樣的惡劣行徑)。他們砸掉自己的品牌不要緊,但老鼠屎往往弄壞的是整鍋湯啊,殃及到那些無辜者。現在是談奶色變啊,人們開始對整個行業持以懷疑的戒備心理。這也是自作自受,搬石頭砸自己的腳,能怪誰呢?可惡的是,這些品牌給其他的無辜同行蒙上了陰影。爲了利益,這個是他們生產最大的動力,他們寧可鋌而走險,棄誠信與不顧。
對於這樣危害消費者權益的行徑,我們應該毫無疑義的橫加鞭笞。但是我們應該想想、反省一下,為什麽會出現這樣的現象。我們的監管體制難道不是罪魁禍首嗎?我們不應該好好質疑這些問題背後隱藏的禍根嗎?假使我們的質檢部門能夠盡到自己的義務,將消費者的利益放在首位,加強對生產的監督管理,難道這種現象還可以氾濫到這種地步嗎?對於任何的產品,我們過於自信,給予其冠名免檢,沒有想到免檢皆有可能是問題禍根,出現問題畢竟是遲早的事情。因為,對於免檢,我們心慈手軟,監督容易鬆懈,質量保證不免出現各種漏洞。所以,有必要對任何產品一視同仁,保證合理公平的競爭平臺,保持行業之間的監督,將免檢的商標剔除,加強嚴檢力度。
我們知道出現了這樣的以及類似的事故,處理往往就是找個代罪羔羊,將其撤職,或者是降職而已,以此來消除民憤,迷惑消費者,對事故采取變相的寬容。這樣做的威懾力,似乎不足以震撼相應的監管體制。我們應該有必要將所有相關的領導負責人,從上到下全部處理,不僅全部要給予行政處分,尤其是更要追求其刑事責任。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爲了給他們增加壓力,讓他們知道後果不是降降職、撤撤職就萬事大吉。他們要面對的是更為嚴厲的制裁,這樣有了更大的壓力,才能出現動力。簡單的行政處分,只是隔靴搔癢而已;他們永遠不會長記性!中國人,是什麽樣的人,你還不知道這個!既然我們想減少問題的出現,必須大刀闊斧的進行必要的改革,不能畏首畏尾。投鼠忌器,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。最後出現問題,我們不能責怪生產商,只能埋怨是監管部門“無形”的放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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